区块链纳入管理 区块链纳入管理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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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对未来的影响

区块链是一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革命性的创新技术,将从方方面面深刻地影响乃至改变我们现在熟悉的一切。那么是不是大量的工作岗位将从世界上消失呢。想当年,计算机的诞生也曾夺走许多人的工作,另一方面,又创造了大量的新机会和新岗位。“程序编码员”大家不会感到陌生,还有软件及其周边产业形成了超大规模产业,由此催生的新兴工作岗位更是一个天文数字。北京木奇移动技术有限公司,专业的区块链开发公司,欢迎交流合作。

计算机如此,区块链亦会如此。随着这项技术的普及,银行职员恐怕失去自己的岗位,银行本身也可能销声匿迹。当现在的小孩长大成人时,也许不再有“去银行办事”的必要,一部手机便可搞定一切。事实上,邮局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相信现在的年轻人,很多都不知道“邮局”为何物。今日之邮局,也许就是明日之银行。

为了赶区块链时髦,很多人热衷于投资各种“虚拟加密数字货币”,他们还投入了如此多真金白银,却连支撑区块链技术到底是什么都不知道,这种盲目投资无异于赌博。现在,包括比特币在内,各种虚拟加密数字货币市场价格普遍存在着波动幅度过于剧烈的问题。爆赚血赔都在瞬间,而且这种特质的商品往往都极不靠谱,投资的价值极低。今天那些热衷于“虚拟数字货币”交易的人,好像觉得自己比政府还要聪明,还有能力,可以将一种未经国家机器授权的所谓“货币”玩弄于股掌之上而不用承担后果,甚至大赚。但是,国家机器毕竟是国家机器,法律毕竟是法律, 游戏 规则毕竟是 游戏 规则。试图与国家叫板,无异于螳臂当车。

不防想想看,如果政府明令禁止交易及使用虚拟数字货币的话会发生什么。没有哪个国家会容忍主权货币的地位遭到挑战,那将引发一国金融秩序的巨大混乱。虚拟数字货币的世界,无论是货币的保存、管理与使用,还是监督、协调和维护,所有一切均在计算机和网络空间进行。特别是中国,甚至在考虑由中央银行发行基于区块链技术的主权数字货币。这些年来,中国 社会 的“无现金化”已经发展到一个惊人地步。手机支付无所不在,就连搭乘出租车都很难再使用现金。所以在中国不久的将来现金很可能会消失或无限接近消失。

这一背景为央行发行数字货币创造了绝佳条件。而数字货币的普及对政府可谓好处多多。由于区块链技术的可追溯性,任何人,任何交易的任何细节,都将在央行严重无所遁形。这就能大大解决许多金融行业,洗钱、逃税、灰色收入等等。有了数字货币,政府与老百姓的互动关系可能更渗透。比如,如果你的孩子购买了太多 游戏 软件或不合适他这个年纪的读物,家长可能会收到短信提醒,让你能对孩子进行及时教育和管理。主权数字货币能做的事还很多。甚至对饮食太油腻、饮酒过度、吸烟过多等生活细节,都纳入政府精细化管理范畴,从而极大地促进公民和整个 社会 的福祉。甚至隐私也会突显,而解决这个问题的过程会与 社会 的发展进程本身同步。

所有这一切,只能在计算机和网络空间发生。这是数字货币的基本特征。即便如此,普通数字货币与主权数字货币也是两码事。 换言之,主权数字货币是政府行为,是国家机器的产物,而比特币等一般数字货币则不具备这一性质。所以把政府行为对区块链技术和主权数字货币的支持视为比特币或其他虚拟数字货币的投资机会,绝对是一种天大的误解。

区块链现在发展怎么样?

2020年,区块链被国家纳入到了“新基建”的范畴中,至少有7省出台区块链支持政策。同年,区块链技术也正从概念逐渐走向落地,应用场景多点开花。“区块链+”各种行业应用更是成为区块链不断成熟的标志。

2020年“区块链+”发展状况

2020 年,新冠肺炎疫情席卷全球,世界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大幅增加。各国政府、企业探索采用新兴技术降低经济社会运行成本,提升实体经济运行效率,进一步寻找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

当前,区块链与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基础设施交叉创新,越来越多的实体经济垂直领域呈现出“区块链+”的发展格局和“脱虚向实”的良好势头。

而为避免脱实向虚,除继续严厉打击投机行为之外,还必须引导区块链技术与实际应用场景深度融合。因此,“区块链+”各种产业应用场景,成为区块链发展的必然趋势之一。

据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近日发布的《区块链白皮书(2020年)》显示,截至2020年10月,已有超过262家上市公司涉足区块链领域,分别来自保险、房地产、商业百货、安防设备、包装材料、电信运营等39个领域。而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布的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清单中,上市公司区块链项目达到45项。

其中,金融是区块链技术应用场景中探索最多的场景,在供应链金融、贸易融资、支付清算、资金管理等细分领域都有具体的项目落地。白皮书显示,截至2020年11月,国内已备案的区块链信息服务中,金融(含供应链金融)领域项目数量排名第一,占比高达36%。

随着区块链应用落地加快推进,“区块链+”业务已经成为互联网骨干企业进军区块链行业的发展重点,在金融业务之外,积极部署互联网、溯源、供应链物流、数字资产、政务及公共服务、知识产权、法律、医疗等多领域的应用。

同时,行业内也渐趋理解,区块链是可信交易的基础组件,但这并不意味着区块链可以包打天下。需要区块链与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5G等其他技术相结合,利用协同效应形成一体化解决方案,共同助力数字化转型。

据相关数据显示,目前区块链应用主要在存证领域,区块链已进入了如何从工程角度把它做得更好,更可信、更稳定,扩展性更好,能够容纳更多节点的阶段。中国信通院云计算与大数据研究所所长何宝宏认为,这一过程还会持续一段或更长时间,下一步区块链技术性竞争由工程性的优化改良转向技术生态和商业生态。

另外,据了解到,区块链产业长期向好,行业认知回归理性。随着中央对区块链技术发展的规划指引,我国区块链明确了以联盟链为基础,围绕服务实体经济、优化公共服务为目标的发展思路,产业发展方向进一步清晰。现阶段广大从业者对区块链的信心持续向好,普遍认可区块链的长期战略性价值。

2021年“区块链+”前景如何?

随着我国区块链产业链逐渐完善,多数区块链企业不止聚焦于某一方面,呈现多领域协同发展态势。据统计,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布的 801 个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清单中,北京、广州、上海、浙江、江苏、山东为备案企业最多的省市。

与技术特征相对应的区块链核心作用,主要体现在存证、自动化协作和价值转移三方面,随着其价值潜力不断被挖掘,应用落地场景已从金融这个突破口,逐步向实体经济和政务民生等多领域拓展。

而区块链针对实体经济的核心价值正是促进产业上下游高效协作,提升产融结合效能。发展前期,区块链应用模式主要以文件、合同等的存证为主。现阶段,区块链产业应用正逐步向政务数据共享、供应链协同、跨境贸易等自动化协作和价值互联迈进。

2020年是2021年的热身。2021年,区块链、分布式账本和智能合约工具的使用将继续像2020年那样增长。并随着区块链技术的不断深入,区块链产业基础将越来越好,产业生态也将发展迅速,产业链分布日益广泛。

从产业结构来看,区块链产业重要分为底层技术、平台服务、产业应用、周边服务四部分。

前三部分呈现出较为明显的上下游关系,分别由底层技术部分提供区块链必要的技术产品和组件,平台服务部分基于底层技术搭建出可运行相应行业应用的区块链平台,产业应用部分主要根据各行业实际场景,利用区块链技术开发行业应用,实现行业内业务协同模式革新。

周边服务部分则为行业提供支撑服务,其中包括行业组织、市场研究、标准制定、系统测评认证、行业媒体等,为产业生态发展提供动力。

其中,就区块链的产业应用而言:区块链是信息技术的创新发展成果,也是各行业业务流程重构和产业互动模式革新的主要助推器。

区块链已经从最初的数字金融,逐步向供应链金融、产品溯源等领域扩展,现在已在政务、民生、工业管理等行业探索应用,其应用场景日益丰富,呈现出与其他行业深度融合发展态势。

目前,国内企业重点聚焦于服务实体经济、改善政务民生相关应用发展,其中供应链金融和产品溯源已占到全部应用的半壁江山,其他如政务、民生等已成厂商未来重点布局领域,即将出现爆炸式增长。

在经过2020年区块链投资降温,2021年区块链行业或将开始逐步趋于理性。但较完备的产业链条和积极活跃的市场主体,为区块链产业融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区块链产业在政策扶持、生态构建、平台服务、应用落地以及融合创新等方面也将呈现积极向好的发展态势。

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区块链信息服务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区块链技术及相关服务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关于授权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区块链信息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遵照其规定。

本规定所称区块链信息服务,是指基于区块链技术或者系统,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本规定所称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是指向社会公众提供区块链信息服务的主体或者节点,以及为区块链信息服务的主体提供技术支持的机构或者组织;本规定所称区块链信息服务使用者,是指使用区块链信息服务的组织或者个人。第三条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全国区块链信息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区块链信息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第四条 鼓励区块链行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健全行业自律制度和行业准则,指导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建立健全服务规范,推动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督促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依法提供服务、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区块链信息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第五条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落实信息内容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用户注册、信息审核、应急处置、安全防护等管理制度。第六条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具备与其服务相适应的技术条件,对于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应当具备对其发布、记录、存储、传播的即时和应急处置能力,技术方案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第七条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制定并公开管理规则和平台公约,与区块链信息服务使用者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要求其承诺遵守法律规定和平台公约。第八条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规定,对区块链信息服务使用者进行基于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件号码或者移动电话号码等方式的真实身份信息认证。用户不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的,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为其提供相关服务。第九条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开发上线新产品、新应用、新功能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进行安全评估。第十条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和使用者不得利用区块链信息服务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活动,不得利用区块链信息服务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信息内容。第十一条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提供服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管理系统填报服务提供者的名称、服务类别、服务形式、应用领域、服务器地址等信息,履行备案手续。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变更服务项目、平台网址等事项的,应当在变更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手续。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终止服务的,应当在终止服务三十个工作日前办理注销手续,并作出妥善安排。第十二条 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收到备案人提交的备案材料后,材料齐全的,应当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发放备案编号,并通过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管理系统向社会公布备案信息;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备案,在二十个工作日内通知备案人并说明理由。第十三条 完成备案的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其对外提供服务的互联网站、应用程序等的显著位置标明其备案编号。第十四条 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对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信息实行定期查验,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管理系统,提供相关信息。第十五条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提供的区块链信息服务存在信息安全隐患的,应当进行整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和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后方可继续提供信息服务。第十六条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服务协议的区块链信息服务使用者,依法依约采取警示、限制功能、关闭账号等处置措施,对违法信息内容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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